砂石船舶管理规定(国内砂石船运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4-07-21阅读次数:132

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长江干流河道池州段采砂及其管理活动,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方式侵占或者破坏河道砂石资源。

其次,河道采砂管理方面,长江干流池州段贵池区域内的采砂活动需遵循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河河道采砂管理中,区水务局负责防洪、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区国土分局负责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注通航安全。内河采砂的执法监管由区河砂管理办公室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水务局的领导班子分工如下:鲍晓龙,党组书记兼局长,全面负责水务局的各项工作。他主要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旱和水利设施的建设,同时管理财务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郑权,党组副书记兼副局长,主要负责长江河道采砂、平安建设(法制教育)以及招商引资。

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1、长江江西段河道采砂适用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行为。第三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河道砂石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同而改变。

2、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设备功率的管理,保证河道安全及防洪安全,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结合本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河道采砂的,其采砂设备必须符合本规定对采砂设备功率的限制要求。

3、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使用管理,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采石、取土等,统称“河道采砂”,均适用于本办法。长江河道采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省管河道采砂的许可权限,切实加强省管河道的采砂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结合本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的范围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5、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开采经营性的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砂、石、粘土,只需提供前款第(一)、(二)、(四)、(七)、(八)项规定的资料和相应的开采方案。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淘金和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办理采矿审批登记手续。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20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势稳定和防洪、通航安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

2、第五条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长江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维护长江水上治安秩序,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拒绝、阻碍长江采砂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打击长江采砂活动中的犯罪行为。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机构负责《条例》规定的管理工作。

3、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河道(长江除外)内从事开采砂石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4、要处罚。以湖南省为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设定了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运输船舶装载的砂石是合法的,没有随船携带票据,要处罚。砂石是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基础材料,主要用于基础工程、混凝土、砂浆和相应制品。

5、法律分析: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公司所在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采沙(矿)经营许可证;去环保局进行环保审批。法律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河道采砂实行许可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道采砂分级管理权限实施许可。

6、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矿石资源属于国家资产,开办砂石料厂需要向国家或者当地市土管局办采矿权许可证,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再由相应核查人员进行矿产资源核查,环境影响评估以及危险性评估,在审核合格的情况下方可开始经营。 安全管理局审批及环保局测评。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持河势稳定,保障堤防、行洪、航运以及水工程等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南宁市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保障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2011年2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4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8号发布)。

法律分析:国家建立长江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江西省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为鄱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法制保障,并不断强化治理长效机制。河南省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控排、控尘、控煤等措施,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出现了历史性的拐点。

砂石码头审批流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采(运)砂船舶、规划内集中停靠点及砂石码头的管理,依据职责权。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砂石集散中心包括接卸设施(接砂漏斗等)、传输管路、进出场道路和厂房(堆场)4部分,传输管路布设方式须满足防洪安全及生态环保要求。有堤防的河段,砂石过堤采用跨堤箱涵形式输送。接卸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应与当地航道通航条件、砂石市场需求量相适应。

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政府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