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拆解管理部分(船舶拆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6-14阅读次数:124

船舶拆解需要哪个部门的许可

1、法律分析:准备好特定船拆解证明所需材料移交相关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即可。例如捕捞船拆解证明所需材料: 渔船拆解确认表 申请人身份证 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 捕捞许可证复印件 船舶拆解照片 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拆解通知单。

2、第二款)在渔港水域进行渔业船舶水上拆解活动,应当报作业地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3、首先,如果要从事船舶报废拆解行业的,应该工商局部门提出申请,绝对不能自己私下里进行。在收到申请之后,相关部门会按规定审核,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当部门审核成功之后,会颁发资格认定证书,不符合会驳回并说明理由。

4、第七条 报废船舶均需报部拆船办统一安排组织拆解处理,不得自行销售。申请或审批船舶报废的文件、资料应同时报部拆船办备案。第八条 用船单位对技术状况差、不适航且无修理价值的船舶,应予以报废。凡已经报废的船舶,不准转卖用于营运。

5、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根据查询中国渔业报显示,渔船应当在船籍港所在地的拆解厂进行拆解。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可在船舶停泊地的指定地点就近拆解。

6、办理拆船厂拆船许可证需到当地海事局政务中心办理。

船舶修理管理制度的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

1、船舶修理级别的 划分及工作内容1坞修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2、船舶停航修理进厂前的准备:1船舶修理进厂前必须排除全船所有污油、污水,如需进坞或上台修理时还要做好船舶本身的调水准备工作。2对进厂、进坞或舱内须动用名火作业修理的船舶在进厂施工前,除备留所需燃油外应全部调出燃油。

3、修理单的编制1船舶应根据年度修船计划,救助待命情况,船级社检验的项目,机器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及说明书规定的各种设备和部件检修要求等编制修理单(附表五)。2船舶修理单分为甲板、轮机、救助机具、电气和坞修五个部分。

4、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市场秩序,保证船舶修理、建造质量,保障生产和海上人身安全,促进船舶修理、建造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的企业(不含渔业船舶的修理和建造),适用本条例。

5、一)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资料及有关材料向市港航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二)市港航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向申请者颁发船舶修造资质等级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者书面说明理由。第九条 船舶修造企业的资质每两年审验一次。

交通部拆船工作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加强对拆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综合利用废旧船资源,做好拆船物资回收利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直属航运、航务、航道、港口、救捞、院校、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港口船舶的拆解。

2、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人极扶持新兴的拆解废船行业的发展,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范围内从事拆船行业的单位(含驻军、中央及省属单位),均应按照本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作业、经营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规定了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关注船员的职业资格和权益,确保海上运输的有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保护海上航行的安全,预防和处理海上安全事故。

4、法律分析: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一)养殖用海十五年;(二)拆船用海二十年;(三)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四)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五)公益事业用海四十年;(六)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

5、切实落实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要求,推进产业化发展进程。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打击非法拆船活动,杜绝私拆乱拆;确定行业准入条件,推进定点拆解工作;引导拆船业逐步形成合理布局和规模,避免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推动区域性废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6、中国拆船协会关于拆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2002年3月18日 中拆船协字[2002]第7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拆船企业,防止污染环境,搞好拆船生产和更好地贯彻财政部、海关总署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废船进口的优惠政策,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