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船舶代理名单公示模板(外贸船舶代理)
发布时间:2024-09-24阅读次数:107

外资公司在东莞公司注册设立代表处该怎么样办理,需要那些资料

1、第8项批准文件应提交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代表机构从事的业务活动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2、代表处是指外国(或地区)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办事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机构。代表处:不可以买发票,不可以签合同,所有的开销必须来自国外母公司汇款。办事处:已经取消,无法成立。外商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

3、向工商局申请登记证。 向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在银行开设账户。 若涉及外币账户,需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使用证。此外,公众可以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到代表处的注册登记信息。

4、外国企业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 公司成立证书或证明 此文件应为公司成立证书或相应文件,其格式和内容因该外国公司成立地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不同而不同。

5、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已经签订的办公室租约,有关租赁办公室的意向书或者购买房产的证明。这主要是为了证明将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应当注意,在中国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可以出租给外国企业作为其办事处的办公场所。

注册船舶代理公司要什么样的资质?

1、拟设立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按照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并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2、建议找个工商注册代理帮你垫资、注册以及税务登记等、快捷方便,如果你公司在船舶代理范围内涉及到船员服务或者货运代理以及进出港业务代办的话、那么还需要去长江海事局申办船舶服务资质和船员服务资质、具体资质等级看你主要从事的内贸还是国际业务。具体申办流程请访问中国长江海事局官方网站或当地海事局咨询。

3、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符合交通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当地公证处公证的关于该人员在国际船舶代理相关企业从业三年以上)2名人员的简历及劳动合同(一定要劳动部门的正式劳动合同); 关于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

4、三)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可行性分析报告; 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提单格式样本; 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5、国际船舶代理企业;(6)报关企业需要办理非贸易类进出口业务的;(7)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海关临时编码有效期一般为7天,过期自动失效。若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

6、目前必须由客户公司自行向中国交通运输部缴纳8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没有其他类似保险之类的方式。除美国公司在FMC(联邦海事委员会)下缴纳6万美元(5+1万)保证金的,在中国申请仅限中美航线NVOCC证书,可以不交保证金。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的公司简介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简称外代,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国航运业的初期。在解放初期,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主要由外资洋行或报关行操作。1950年4月,交通部成立国营轮船总公司,负责航运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及所属公司统称为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外代)。解放初期,我国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仍由外资洋行或报关行操作。1950年4月,交通部成立了国营轮船总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航运业务。

中文名: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成立时间:1953年1月1日内设机构:办公室等类别:有限公司成立于1953年1月1日的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船务代理和国际运输代理行业的领导者,其专业经验和市场地位被业界所公认,PENAVICO作为其注册商标,代表着准确、及时、文明、周到的服务。

中国外轮代理公司,简称外代,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当时,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主要由外资洋行或报关行负责。1950年4月,交通部成立了国营轮船总公司,专门负责航运业务的运营和管理。

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外代),成立于1953年1月1日,隶属于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华东地区历史最悠久且规模最大的船舶代理企业。公司凭借半个世纪的稳步发展,始终坚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理念,不断扩张业务版图。

中国发布外商投资新规有哪些变化?

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新规于2021年1月18日实施,共23条,明确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适用类型、机构、程序、决定执行和违规惩戒等,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早在2011年,我国已初步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出台,这一制度进一步明确。

一是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

月28日起,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一系列限制将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金融、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22个领域推出新一轮开放措施。

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进一步深化制造业开放。其中, 汽车 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本次修订,实现了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