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舰艇修造业的管理,保障船舶修造质量及船舶安全适航,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船舶设计、建造、修理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船舶修造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负责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的规划,推进环保技术应用和污染企业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船舶修造业行业监管,以及信息化建设协调。培养专业人才,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称评定。协助融资工作,参与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3、C区,面积达10平方公里,以新型建材和船舶修造为主导,致力于推动船舶工业的发展。到2012年,目标是园区建成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计划吸引60家企业入驻,实现产值200亿元,税收10亿元,并为5万人提供就业机会,包括移民和下岗失业人员。
4、重庆市江津区中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001167958551913,企业法人杜位中,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重庆市江津区中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船舶修造。[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5、简介:重庆市环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6月1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修造(在取得环保许可后方可执业)等。
6、简介:重庆市合川区海常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5月19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设计、修造(凭相关资质执业)等。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简介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这个成立于2000年8月的机构,隶属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是重庆市内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的重要部门。它被赋予了副厅级事业单位的职能,旨在全面管理和协调全市的水上交通事务。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重庆市交通行业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它负责监管全市(不包括长江)的水路运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交通运行顺畅和安全。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8月,为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直属的承担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同时挂“重庆市地方海事局”、“重庆市船舶检验局”的牌子,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定编,合署办公。
负责嘉陵江、乌江等地方航道的管理、养护和建设;负责船舶图纸审验、船用产品检验、船舶检验、船舶焊工资质管理;负责征收水运交通规费。
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201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船舶及渡口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
市长黄奇帆作为决策者,对这一重要决定负有责任,并在二月八日亲自签发,确保了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得以顺利推进。这一决定的实施,无疑将对提升重庆市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产生深远影响。
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第五章专门针对游览船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首先,根据第二十三条,游览船舶在进入港口之前,必须持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是造船厂提供的并由船舶检验机构盖章确认的产品合格证书,以此证明其符合航行安全标准,随后需到港监机构进行船舶登记。
重庆市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在第六章中有详细的规定。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那些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必须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检验和发证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船长超过5米的自用船舶,必须通过船舶检验机构的严格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