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权威解读
1、至于时间方面,第二十四条规定,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航行的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制度有一个过渡期,从本办法生效之日起满一年后才开始执行,即从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的规定,船舶在航行中若违反相关规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首先,如果船舶所有人未在管辖海域内按照要求为船舶投保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提供其他财务保证,一旦被发现,海事管理机构将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3、第四条:载有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需投保油污损害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的污染损害。对于1000总吨以上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保险标的还需包括非持久性油类物质和燃油造成的污染损害。1000总吨以下的非油类物质载运船舶,保险责任仅限于非持久性油类物质污染损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0年第3号令,一项重要的法规已经于2010年7月9日经部务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项法规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这部法规正式开始实施,以保障船舶运营过程中的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得到有效管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船舶在油污损害民事责任方面的保险证书办理流程。中国籍船舶根据其载运的物质种类,需要持有特定的证书以确保责任覆盖。
6、为了强化船舶污染事故损害的赔偿机制,建立一个针对船舶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体系,本办法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国签署的相关国际条约制定。
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
1、船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港务监督可以采取强制清除或者强制拖航措施,控制或者预防污染损害。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船方承担。第十五条 (船舶污染水域后开航的限制)船舶造成水域污染的,船方必须办妥有关污染清除、污染赔偿或者赔偿的经济担保手续后,方可开航。
2、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在污染物接收作业完毕后,向船舶出具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并由船长签字确认。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双方船名、时间、地点,以及污染物种类、数量等内容。
3、对违反本规定的船舶,凡由港航监督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不再处罚;凡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本规定处罚的,港航监督不再处罚,但对造成水域污染严重的船舶,按本规定处罚过轻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移送港航监督处理。
4、《条例》规定了各类船舶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和处置方式,要求船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建立健全相关监测、检测等制度。对于违反《条例》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行为,《条例》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5、将《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办法》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修改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9将《上海市机动车清洗保洁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6、其主要职责包括行使执法权,确保水上航行安全,防止船舶污染,对上海市沿海、沿长江水域和上海港区内的水上监管和船舶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管理。上海海事局还承担着船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船舶和海上设施的检验管理、航标管理、港口航道测绘以及岸台通信等关键任务。
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谁编写
船舶溢油应急处理由谁来编写?溢油处理办法包括在船舶油污应急计划里面,该计划从报告到处理都有详细的制度规定,一般新造船由设计院来编写,营运船由船东或者管理公司编写;应变部署表由谁来编写?应变部署表涉及救生和消防方面的行动程序,由船东或管理公司编写。
你好,船舶溢油应该按照油船应变部署表进行,轮机长的工作是现场溢油总指挥,指挥进行溢油回收,随时和总指挥船长联系。
船舶溢油和防止污染应急演习程序 当人员发现船舶溢油和类似情况时,及时报告给当班人员,同时报警。 拉响溢油警报: 。------ ----- 。(一短两长短声) 人员按照应急演习要求集合,同时按照应变部署表要求,携带工具。准备随艇下人员要求穿好救生衣。
《船舶应变部署表》,三副每上一条船或者船上的人员发生变动时,都需要在相应的应变部署职位上进行更改,同时向船员更新应变部署卡。《消防、溢油、弃船、搁浅》等已经计划表,将每次的演习步骤、内容、方法等纪录下来。
.制定并粘贴各类应变部署表(弃船应变部署表,人员落水应变部署表,消防应变部署表,溢油应变部署表,堵漏应变部署表)。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综合管理体系中的各项规定,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协助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并协调有关力量和资源协助码头和现场实施应急。 对溢油采取的行动按《码头污染应急计划》执行。 应急结束后填写《事故报告表》,将事故全过程报告指定人员,包括:事故情况描述、应急抢险过程、造成的损失和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