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的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由谁负责
1、法律主观: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 (一)制造的渔业船舶; (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2、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条例规定,负责相关的检验任务。同时,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领域内,协助进行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强制实施渔业船舶的检验制度,包括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三个阶段。
3、第三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范渔业船舶检验行为,保障渔业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渔业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渔业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主观: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 (一)制造的渔业船舶; (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沿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渔业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渔业船舶,不得用于渔业生产活动。
渔业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我国渔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它对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养殖、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这部法律旨在确保我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海南出台政策推动休闲渔业发展
根据媒体报道海南政府出台了四个文件推动海南的休闲渔业发展。这是我国第一次出台如此完整的休闲渔业发展政策。为海南的休闲渔业良好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据了解海南此次出台的休闲渔业发展政策,主要是涉及共享鱼庄,美丽渔村,休闲钓鱼等多个方面。而且共享鱼庄这样的业务是全国第一次提出。
海南出台一些政策促进休闲渔业的发展,可以发现其中的行动方案上面都会有一些具体的政策,都是从产业角度出发的,也有明确的工作计划。
海南鼓励发展休闲渔业,必须要得到高质量发展。可以将工程进行一个改变,要落实到具体行动。必须要培育出一批渔业小镇和美丽乡村,争取让工程早日开业。一些休闲基地的话,培育的东西肯定会非常多。渔业一定要做好安全检测,要把每一个项目都进行规定。要让专家将具体的实施方案划分出来,才能够进行准确执行。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文件政策出台的亮点是,两个文件作为一套政策同时印发,有利于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海南省着力推动渔业全产业链发展、提高政策“含金量”、加强渔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