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遵循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以及城市河道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西湖水域、西溪湿地水域以及城市河道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船舶修造技术
1、船舶修造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学习船舶修造安全技术可以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包括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船舶修造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学习船舶修造安全技术可以帮助人们熟悉和掌握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流程,减少工作中的错误和重复劳动。
2、根据查询新浪科技网得知。船舶修造安全技术是船舶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是培养专业人才的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涉及机械、电气、通风、防火防爆等专业领域的安全技术知识。
3、根据查询爱企查官网显示:宜昌发中船务有限公司:宜昌发中船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船舶修造业为主,同时经营船舶设计及渔业船舶设计、船舶电器配套、非船用产品的加工生产、船舶内部装饰和舶备进出口业务及旅游资源开发的综合性企业,该企业拥有船舶修造技术许可证。
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2012修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的安全管理,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船舶、排筏、设施以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此次修改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的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城市在自然灾害面前的应对能力和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政府对这些规章的改动,旨在细化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日益增长的城市安全需求。
杭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一系列市政府规章部分内容的决定,旨在提升城市防洪防台安全管理措施。其中,一项关键修改涉及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具体来说,删除了原有的第二十五条内容。
杭州市为强化船舶在防涌潮、防洪、防台(以下统称“三防”)方面的安全管理,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船舶、排筏及设施人员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在第一轮审批改革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取消市政府现行规章中规定的142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119项行政审批事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行政审批规定的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第四条 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根据《杭州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要求,在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范围内实施审批行为。
法律主观: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指什么国务院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23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转变政府职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根据《成都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规定》(市政府令第149号),我们对市级各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