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员管理(船舶人员管理和培训)
发布时间:2024-08-06阅读次数:1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22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2、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作为全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此类活动进行管理。而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构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包括考试、考核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4、办理条件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全部条件:(1)年满16周岁;(2)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规定);(3)经过基本安全培训。

海员专业设置分为船舶驾驶和船舶轮机管理专业

海员专业设置主要分为船舶驾驶和船舶轮机管理两个专业。船舶驾驶专业,顾名思义,主要培养具备船舶驾驶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海员。这一专业涵盖了航海学、船舶操纵、气象与海洋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驾驶专业为:航海学、船舶货物运输、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管理、航海英语、船舶值班与避碰和船舶操纵(合并为一门考试科目)、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还需考GMDSS证书。

海员专业设置分为船舶驾驶和船舶轮机管理专业。在校课程如下:船舶驾驶专业: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仪器、航海英语阅读、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安全管理、GMDSS通信设备与业务、GMDSS通信英语阅读、船舶信号与VHF通信等。

轮机管理专业: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能胜任现代船舶轮机管理技术要求、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是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三条 海员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或其授权的港务监督(下称颁发机关)颁发。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申请、签发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综上所述,海员证换新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原海员证的缴销单和解除合同证明的复印件,若原证由本单位办理则需旧证原件,同时需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员管理,维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渔业船员的管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办理海员证可以直接向签发机关申请,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办理渔业船员海员证应当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远洋渔业公司或者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的公司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