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2017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维护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秩序,保障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维护正常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琼州海峡营业性轮渡运输的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为琼州海峡轮渡提供码头设施和服务的企业及其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的正常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及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琼州海峡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轮渡船舶、设施、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
可以的,违禁物品不包括动物的。依据《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旅客、车辆应当遵守轮渡运输安全检查制度。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进港上船。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进港上船的,港口经营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应当拒绝。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的行李厢等隐蔽部位藏匿旅客进港上船。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广西、海南省(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全面推行班轮化运营,即“定船舶、定码头、定班期”,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三定”为确定发班船舶、确定始发港和到达港、确定发班时间。
在轮渡前,建议将电瓶车的电池拆下来,放置在指定区域,以确保安全。同时,使用电瓶车轮渡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超载等。除了海南省内轮渡,海南琼州海峡大桥等跨海大桥也设置了电动自行车专用道,电瓶车可以通过该桥。总之,海南电瓶车可以轮渡,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安全。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发展历史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自1997年10月在上海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立足沿海,服务中海,树立品牌,走向市场”的使命,致力于建设一流船代企业和提供优质服务。在集团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公司不断创新和进取,专注于船舶代理业务的扩展,逐渐形成了国内主要港口的经营网络,成为了国内船舶代理行业的关键力量。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隶属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专业船舶运输代理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85亿元人民币。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专业船舶运输代理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上海。其业务网络遍布中国沿海、长江沿岸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港口,共设有56个经营点,提供国内外船舶代理服务,涵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深圳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检。